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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时间:2013-12-31 10:2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一、考试依据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第184号令,1995年9月);
 
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第52号令,1996年7月)。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份。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设9个科目,分4天进行,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设4个科目,分2天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级别日期考试时间科  目
 
一级第1天8:00-11:30(3.5小时)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第2天8:00-11:30(3.5小时)*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建筑结构
 
第3天8:00-10:30(2.5小时)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第4天8:00-10:30(2.5小时)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第1天8:00-11:30(3.5小时)*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第2天8:00-11:30(3.5小时)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上述作图题科目为主观题,在图纸上作答(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还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2B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等。不得携带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
 
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等。
 
四、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以8年为一个周期,报考人员须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以4年为一个周期,报考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一、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符合下表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专  业学位或学历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
 
及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2年
 
建筑学学士3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5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7年
 
专科三年制毕业9年
 
二年制毕业10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
 
风景园林
 
建筑装潢技术
 
环境艺术本科及以上工学博士毕业2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6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7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8年
 
专科三年制毕业10年
 
二年制毕业11年
 
其它工科本科及以上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7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8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9年
 
(2)不具备上表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原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工作业绩,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下表要求执行;
 
专   业学   历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本科及以上建筑学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2年
 
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3年
 
大专建筑学(建筑设计)毕业3年
 
相近专业毕业4年
 
中专(不含职业中专)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5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7年
 
相近专业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8年
 
相近专业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10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8年
 
相近专业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10年
 
注:“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环境艺术;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含3年)人员;
 
3.不具备上表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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