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考试项目 >

浙江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时间:2013-12-31 12:42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一、考试依据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6]45号)。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般于每年11月举行一次。考试设置初级、中级两个级别,各级别又分药学、中药学两个专业。初级考试设2个科目,中级考试设3个科目。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初级:上午9:00-11:00 药事管理法规和综合知识(药学、 中药学)
 
下午 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中级:上午 9:00-11: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下午 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3:45-5:15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
 
四、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相应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
 
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
 
(二)报考中级资格: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工作满6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工作满4年;
 
4、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师工作满2年;
 
5、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时间为报考当年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该项考试。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