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考试项目 >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时间:2013-12-31 12:3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一、考试依据
 
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一般于每年6月举行一次,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各级别考试均设2个科目。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 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 下午 2:00—5: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试卷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在当年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二)报考中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1、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报考初级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科目,只考《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
 
2、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报考中级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只考《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
 
三、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四、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相关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