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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时间:2013-12-31 10:58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一、考试依据
 
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一次,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设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考试设3个科目。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第一天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第二天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2:00—4: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2:00—4: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其余4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纸由考试部门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不得携带使用计算器。
 
四、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2个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
 
三、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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