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楚雄州大姚县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大姚县司法局2026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充实基层司法工作力量,大姚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政审、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性质

本次共计划招聘司法协理员2名,具体岗位为:大姚县司法局三岔河司法所、桂花司法所,司法协理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不纳入正式编制管理。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

司法协理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直接与大姚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薪资标准

薪酬待遇约2955元/月(含“五险”单位和个人部分)。

四、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招聘需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电脑;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7.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志愿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法学类专业毕业生;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户籍地在所报考的司法所所在乡(镇);曾在县级政法各部门担任过辅助人员的,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开除公职、军籍的;

3.曾在县级政法机关从事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

7.签订合同时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尚未解除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姚县司法局三楼(308)。

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如实填写《大姚县司法局2026年司法协理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全日制及在职学历学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优先聘用情形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详细版)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大姚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符合1:2(含)以上即可开考。应聘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并按照通知要求准时抵达考场。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司法行政业务知识、文字写作等方面。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1:2的比例以1:1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政策加分

此分值纳入笔试成绩,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4分(含) 

1.烈士配偶、子女,加3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2分。

3.退役军人,加2分。退役军人根据其在部队奖励情况执行再加分政策:荣获优秀士兵等优秀称号的一次性加1分;荣获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荣获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荣获一等功及以上的一次性加4分。(退役军人获奖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为准)

4.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2分。

5.见义勇为人员,加2分。

6.具有法学或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加1分;具有法学或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加2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加3分。

7.户籍地在所报考的司法所所在乡(镇)加1分;

8.曾在县级政法各部门担任过辅助人员的加1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政审与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数,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进入体检、政审环节。

1.如综合成绩相同,以中共党员优先;若政治面貌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的,采取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按具体通知要求统一到大姚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个人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告知考生本人后5日内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政审由考生自行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递补。期间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放弃或未如实申报个人基本情况等情形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司法协理员在大姚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任何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情况,经查证核实后不予聘用,查证期间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经考试、政审、体检、公示后的人员,若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依据《承诺书》承诺事项,立即取消资格,已聘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次招聘信息在大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因不及时查看发布信息,错过招聘相关环节,责任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有不参加任何一个环节的人员,均按放弃处理。

(六)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大姚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6222319

附件1大姚县司法局2026年司法协理员招聘报名表.docx

附件2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大姚县司法局

2026年5月1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Vh8YWSyjMKwBW_dWQ0lv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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