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教体系统2025年“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实施公告
为加强宁蒗县教师队伍建设,拓宽教师补充渠道,鼓励和支持更多优秀教育人才返乡工作,促进宁蒗县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教体局党组研究,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教体系统“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教师回调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二、计划名额
本次“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采用公开考试方式,回引选调初中教师3名(语文1名、数学1名、物理1名),幼儿园教师2名(学前教育专业)。
三、实施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宁蒗县域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一)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其中一方具有宁蒗县户籍;
(二)配偶为宁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报名条件
(一)申请“本籍人员回引计划”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宁蒗县域外经过统一分配或公开招聘的在职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初中岗位的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始学历为全日制硕士生优先;
6.所学专业与报名学科一致,本次招考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本科专业目录》(附件1);
7.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未定等次视为合格等次)。
8.现工作地服务期已满,能正常办理调动手续。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实施范围:
1.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规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4.人事档案有涉嫌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实施程序
(一)组织报名
1.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由宁蒗县人民政府官网(宁蒗视窗)向社会公布,申请参加“本籍人员回引计划”的教师及时查询。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 16 日 — 17日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宁蒗县教体局人事股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具有宁蒗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结婚证(已婚)、学历证书、学历在线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信息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工作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无违纪违规证明。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另需提供复印件一套。
(2)本人填写的《宁蒗县2025年教体系统“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配偶为宁蒗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须提供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工作证明及《宁蒗县2025年教体系统“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工作证明》(附件3)。
(3)近五年获得的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证书和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签字加盖公章。
4.报名地点:宁蒗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人事股。电话:0888-5521745。
(二)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县委编办负责审查应聘教师是否为在编教师;人社局负责审查教师的人事档案、招聘手续、工资级别等;教体局负责审查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所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公开引进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组织笔试
笔试工作在“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由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笔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综合素质,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试卷卷面分数为100分。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
1.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得分。
2.学历奖励得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加3分。
3.近五年表彰奖励得分: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州市级加2分,区县级加1分。获奖年度以文件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有多个奖项的,取其中1个最高级别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表彰奖励主体须为各级党委、政府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范围为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综合性或教育教学实绩表彰,如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先进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对教师单次工作或短时限内工作和业务能力的表彰奖励不加分,如:课堂比赛、说课比赛、教学比赛、论文评选、优秀学员。
笔试成绩+学历奖励得分+表彰奖励得分为综合成绩。学历奖励得分和表彰奖励加分情况经审核量化计算后在笔试前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长的优先;工作年限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在学校担任职务高者优先;在学校担任职务相同的,荣誉表彰奖励得分高者优先。
拟录用人员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可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须于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后的3天内提交《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4)。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并对其人事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等内容。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者,空余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调档审查合格后,在宁蒗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拟选调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任等相关人事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1.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
2.拟选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的;
3.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的;
4.导致选调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进行岗位聘用。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宁蒗县基础教育学校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二)此次“本籍人员回引计划”报名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接受社会和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五)此实施方案由宁蒗县教体系统“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88-5521745;
监督电话:0888-5522299。
附件:附件1:本科专业目录
附件3:宁蒗县2025年教体系统“本籍人员回引计划”工作证明
宁蒗县教体系统本籍人员回引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
来源:http://www.ynnl.gov.cn/xljnlx/c101219/202507/91205bdaddda4802bcbcd23b9e58e2fe.shtml?sessionid=-14871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