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编外备案制人员公告
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根据医院自身发展需要,公开招聘10名编外备案制人员。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医院计划招聘编外备案制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名额及其他具体条件详见《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2025年度第二批编外备案制人员招聘计划表》(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条件涉及的工作经验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起始之日;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资格审核时未取得条件要求相关证件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6日-7月22日工作日(7月16日- 18日,7月21日- 22日)8:30-12:00,13:00-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三)报名地点
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附属楼三楼人力资源部(丽江市玉龙县黄山镇五台路222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户口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1份(附表2)。
(五)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报名资料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专业要求以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
(六)开考比例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招聘: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报名审核的人数未达到1:3或达到1:3但少于或等于10人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数与通过报名审核的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予以招聘。
(一)笔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以岗位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首位及中位并列按人数进入面试,末位并列时可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方式: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考官组成:面试设5个考官,1个主考官和4个考官,主考官原则上由招聘单位的负责人担任,其他考官原则上从招聘单位或其他单位的有关专家、业务骨干中抽取。
(三)综合成绩确定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直接采用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排名最后出现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面试题进行择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仅参加面试的岗位,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时,体检工作人员以及医务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年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1.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若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三)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88-5111587(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888-5117367(医院纪委)
附表1: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2025年度第二批编外备案制人员招聘计划表
丽江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5年7月4日
来源:https://ljhrss.lijiang.gov.cn/xljrsj/c101886/202507/b061af179ef94a848723767aa40180a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