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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才工作政策法规基本知识问答

时间:2016-02-24 14:43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咨询QQ:800002381  微信公众号:hfpxwx

玉溪市人才工作政策法规基本知识问答

 

为方便我市各单位学习了解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法规,我们印制了《玉溪市人才工作政策法规基本知识问答》。希望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带头宣传和带头执行,共同抓好全市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和服务工作,为推动玉溪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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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玉溪市人才工作政策法规.doc

玉溪市人才引进办法1.jpg

玉溪市人才引进办法2.jpg

 

第一部分

一、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发〔2014〕27号)

二、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玉办发〔2014〕51号)

三、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财政局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玉溪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玉财行〔2014〕279号)

四、玉溪市教育局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玉教助〔2014〕8号)

五、关于印发《玉溪市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玉组发〔2015〕6号)

 

第二部分有关政策问答

一、玉溪重点人才有哪些培养工程及政策支持?

1.培养工程:从2014年到2020年,组织实施“云岭学者”、“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岭首席技师”、“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名医”、“云岭文化名家”和“兴滇人才奖”七项重点人才培养工程。

2.培养目标:“云岭学者”、“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岭首席技师”分别培养5名、10名和5名以上;“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名医”、“云岭文化名家”分别培养10名、5名和5名以上。

3.政策支持:省级财政给予“云岭学者”、“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岭首席技师”入选者每人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入选者所在单位按1:1比例配套经费,入选者在岗期间每人每年获5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助;“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名医”、“云岭文化名家”入选者在岗期间每人每年获3万元特殊生活补助。获“兴滇人才奖”正奖、提名奖分别给予3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优秀贫困学子有何奖励?

1.省级补助:从2014年起,省级对考入国家部(委)属院校的云南籍贫困学子,在其本科学习期间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学费奖励。

2.市级补助:市级对考入省属重点院校的玉溪籍优秀贫困学子(市属三所普通高中限考入一本以上,县区普通高中限考入二本以上),在其本科学习期间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学费奖励,与省级补助互不交叉。

三、建立院士工作站、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有哪些政策支持?

1.院士工作站:建立院士工作站的,省级每年给予6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连续补助3年,项目立项后还将给予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费补助;市级给予10万元的前期申报工作经费补助,申报成功后,给予一次性6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2.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建立基层专家科研工作站的,除省级财政连续3年给予每个工作站每年1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外,同级财政连续3年给予每个工作站每年5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当地配套相应的工作场地,同时可遴选有培养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进站兼职服务。

四、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哪些放宽条件?

1.县以下专技人员: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国家执业准入制度有明确要求的行业外,具有大专或中专文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或20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履职满5年,可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可将年度考核结果或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等,作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主要依据。

2.县级单位专技人员:在县级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工作,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或连续工作满30年的,因受到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数量限制未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的,可先聘任,再进行岗位设置方案调整或自然消化;在乡镇及以下单位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五、我市高层次人才到园区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1.鼓励高层次人才开展科技创业:经单位同意,允许和鼓励我市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到非公经济单位兼职,取得合法收入。

2.鼓励高层次人才到园区投资创业:鼓励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到园区创办企业,可享受创业投资、土地使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入驻园区涉及市内征收的所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3年内实行零收费。

六、基层人才对口培养计划的内容是什么?

1.省级对口培养:从2014年到2020年,每年从县及县以下的教育、卫生、农业科技单位中,推荐20名40岁左右的业务骨干到省级学校、医院和农业科研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对口专业进修,省级财政给予接收单位每人5万元培养经费补助。

2.市级对口培养:从2016年到2020年,每县区每年从县区及乡镇(街道)教育卫生、农口部门、城建规划和科技部门,各推荐10名35岁左右的业务骨干分两批到市级院校、医院、城建规划和农业科研单位进行为期6个月的对口专业进修。市级财政给予接收单位每人6000元培养经费补助。

七、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有何优惠政策?

县及县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对口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的(含2年),从到乡镇工作之年起,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作岗位补贴。

八、高级专家延时工作制度有何规定?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特聘专家”,以及被选拔为我省院士后备人才、云岭学者和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名医、云岭文化名家,达到退休年龄后,确因工作需要,本人愿意,经组织批准可延长3—5年工作时间。

九、刚性引进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内容有哪些?

引进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主要是为引进人才在出入境和居留、户籍办理、工商、税务、金融、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就学、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其中:

1.户籍办理:刚性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要求取得我市常住户口的,可选择在我市任一县区落户。由落户人或接收单位相关人员持有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优先办理。

2.配偶随迁:刚性引进人才配偶一同来玉并愿意在玉溪就业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其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要跨部门、跨行业安排的,可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予以协调落实。

3.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玉就学,选择当地基础教育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为其协调办理入学手续,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其他服务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玉溪市人才引进办法》适用范围是?

《玉溪市人才引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适用于玉溪市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十一、《办法》所称的人才包括哪些?

《办法》所称人才是指在各个领域取得重大成就、有突出贡献、在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的创新创业人才。主要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七大类人才。

第一类: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类:“长江计划”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或相当层次的人才;

  第三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负责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第四类:省“百人计划”、“高端科技人才”、“国贴”、“省突”、“省贴”和省院士后备人才,云岭学者、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岭首席技师、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名医、云岭文化名家等入选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第五类:我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紧缺的全日制博士生;代表本行业、本工种较高技术水平,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技能人才;

  第六类:在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城市规划、资本运作、特色农业等领域具有国际先进理念,掌握产业发展前沿,业界影响较大或曾担任过5年以上国内外行业重点企业、科研机构等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第七类:在市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见玉办发〔2014〕51号文件)。

十二、引进上述一至六类人才的程序是?

经用人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市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引进到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年不受时间和计划限制,实施无障碍专项引进,可先进后出,自然减员冲抵。

十三、引进人才到各级机关单位任职工作的程序和条件是什么?

1.引进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县处级领导职务人员到市属党政机关任职,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调任县区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调任其他处级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引进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市属机关和县区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3.引进国有企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人员和非公经济单位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到党政机关工作的,按《公务员法》考录程序择优录用。

4.引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经认定后,直接考核择优聘用;引进非公经济单位人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公开招聘程序选聘。

5.引进到非公经济单位工作的,凭用人单位聘用依据到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十四、引进人才有哪些待遇和奖励?

1.刚性引进到我市工作的六类至一类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除享受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外,可享受2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助;符合两类以上条件的人才,按最高标准享受。可直接列为市委联系专家,享受市委联系专家相关待遇。

2.柔性引进到我市并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玉工作2个月以上的六类至一类人才,用人单位可根据其聘期内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及成果情况支付相应工作酬金。在3年内按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月2000元--8000元的生活补助。

3.引进人才被获国家或省外国专家项目和省政府“彩云奖”及以上奖励的,市级再给予每位外国专家1万元奖励。

十五、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补助比例是?

对《办法》规定的一次性安家费和相关补助,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按以下比例补助:

1.引进到全市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补助100%。

2.引进到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补助50%。

3.引进到市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补助20%。

4.非公经济单位引进的人才,以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评选的方式给予奖励。

用人单位自订政策超过《办法》标准的部分,自行解决。

十六、对引进人才有哪些管理制度?

1.建立人才绩效考核制度。对经评审认定,享受相关待遇的人才通过个人总结、单位考评、领导小组备案等程序进行年度考核,评定设优秀、称职(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为优秀的,优先申报各类培养项目。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兑现有关政策,整改合格后再据实兑现。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的,停止兑现有关政策和取消各项补助,并报请市人才办收回或注销绿色通道服务证。

2.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引进人才在合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取消或退回其享受的相关待遇。①触犯刑律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②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的;③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④有违纪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⑤在合同期间终止在玉溪工作、创业的。

十七、实施人才工作项目申报需报送哪些材料?

人才工作项目每年申报两次,上半年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前,下半年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前;各项目实施单位申报人才工作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玉溪市人才工作项目申报书(市委组织部人才科领取)。

2.引进人才项目提供全日制博士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籍验证报告等复印件。

3.引进人才项目提供工作合同(协议)复印件。

4.引进人才项目提供相关任职文件及副高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其他项目需提供实施项目方案、报告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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