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昆明市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关于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工作开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委托云南润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眼科医生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编制外人员招聘岗位:眼科医生1名。本次招聘不设期限,以所需人员招满为止。

二、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云南润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派遣至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工作。

三、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名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不收取报名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岗位条件

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要求 年龄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招聘条件
1 眼科 医生 1 大专及以上 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眼耳鼻咽喉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掌握眼科相关常规检查,能熟练使用眼科医疗仪器设备。 3.具备眼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能独立承担诊疗工作者优先。

五、工资待遇

1.具体按照《五华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薪酬标准执行。

2.试用期: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的人选,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2400元/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转正工资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招满为止)。

2.报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鼓楼路84号附6号(云南润邦人力)

3.报名咨询电话:0871-65036668/65356785(施老师、张老师)

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填写);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本人近期半寸(小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或工作技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公司将按照报名人员提交报名资料的学历、专业、履职条件、岗位匹配度等条件进行资格预审,按照招聘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公司相关渠道进行公示。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实践操作等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选。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事项另行公示。

(三)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用)》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不予以聘用。如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医疗卫生岗位要求者。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未被录用而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办理拟聘用手续。

(五)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通过试用期考核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凡违反相关规定或者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七、相关说明

1.应聘者需现场签署保证材料,对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招聘方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需有效、准确,如因应聘者原因造成无法及时通知应聘者相关考试和审核结果,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3.参加考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时入场,未带身份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特别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面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3.特别说明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应聘人员请勿向任何个人或中介交纳推荐费用。

云南润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wEW_J_9Dy3Fc02OkxvD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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