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削减(最终数据)通告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昭通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削减的通告

(第二号)

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昭人社发〔2015〕3号)和昭通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第一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进行削减。

一、除县区政府驻地(昭阳区含凤凰、龙泉、太平街道办事处)以外的乡镇岗位、研究生岗位、定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和少数民族岗位和残疾人岗位等岗位中达不到1:3的岗位,放宽到1:1可以开考、但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协议。

二、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医学、农业、林业、交通、水利、规划建筑、经济管理、殡葬管理等特殊岗位中未达到1:3的岗位,放宽到1:2开考,但须签订最低3年的服务协议。

三、无人报名或无人缴费的岗位,直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试。

附件:昭通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削减情况表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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