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招聘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招聘公告

1984年10月18日中共盘龙区委批准成立“昆明市盘龙区公证处”。2007年3月“昆明市盘龙区公证处”更名为“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行政关系隶属于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

中衡公证处获得全省第一批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优秀等次单位。获得第三届云南省文明公证处荣誉称号。我处不断强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管理。牢固树立质量是公证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意识,不断加强公证质量建设,连续多年获得昆明市公证质量年度先进集体和公证质量先进个人称号。

我处注重公证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证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打造专业法律和社会事务团队,提供个性化、全方位的贴心法律服务。构建以人为本为基础,“中见于公、衡平为正”为核心价值认同的公证文化建设体系;采用多种形式培育中衡公证处文化价值认同和职业认同,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牢固树立诚信为民、执业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

因业务发展需要,我处组建后台服务团队,计划招聘团队成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及职业发展

1.提供前期调查及后期权证服务;

2.在公证员的指导下,参与公证辅助工作。

职业发展:在后台服务团队人员的工作熟练度、人员稳定性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经过培训及工作历练,可发展成为一线办证团队公证员助理或公证员。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为统一管理、集中培训,后台服务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1.男女不限,年龄20-35周岁,具有法律、金融、计算机专科等及其以上学历,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

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勤于学习,善于团结,服从安排,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

3.有驾驶证者,能熟练驾驶机动车。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报名(填写人员信息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1份、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1份;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张。

3.报名地址:昆明市民航路229号昆明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8号窗口。

4.人员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发送至:kmhzby@kmhzby.com邮箱。

六、工资待遇

录用的应聘人员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为25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2800元,按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

七、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

咨询电话:0871-63328080     65337991-8005陈师

附件: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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