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公告 >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05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微信公众号:hfpxwx   QQ公众号:800002381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

(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和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5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下半年我省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精神,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精神,参加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口)译实务》科目考试。

(四)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二级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时,免考《二级口译综合能力》,只考《口译实务》(同声传译)1个科目。

二、考试时间

2014年下半年云南考区只设英语1个语种的二级、三级(下半年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笔译和口译(交替传译)两个专业。如考生希望参加其它语种考试,可前往就近省区报名。

下半年考试定于11月8日至9日举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11月8日 上午10:00—11:00 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下午13:10—14:30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下午13:10—14:00 三级口译(口译实务)

11月9日 上午9:30—11:30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二、三级笔译(笔译实务)

三、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考生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2014年度下半年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专业采用网络报名、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口译考试不能在网上报名,需要参加口译考试的考生请联系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71-65911774,地址: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明德二号楼508办公室。

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此项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昆明市,笔译考试由我中心负责相关考务工作,口译考试由云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负责相关考务工作。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27日—9月10日

(二)笔译报名流程: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链接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注册成功后上传照片和填写报名信息。

(三)笔译缴费:所有考生报名时都须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认真核对个人信息,考试合格后的资格复审和领证地点由考生报名时自行选择。

考试须进行网络初审,考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后的1至3个工作日为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才能交纳报名费用,缴费成功才能确认报名成功。网络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

(四)笔译准考证打印

报名结束后,所有报名成功的笔译考生自考试前5天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订购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10-68995947

六、成绩查询及合格办证

报考人员于考后3个月左右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成绩。

七、考试收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109号)文件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笔译翻译每人每科175元,三级口译翻译每人每科255元,二级笔译翻译每人每科205元,二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含2科)每人每科275元,一级笔译翻译每人每科300元,一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含2科)每人每科450元,同声传译(含2科)每人每科500元。

各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用,严禁在规定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八、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考后草稿纸统一收回。

(二)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二级、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橡皮和2B铅笔。

(三)一、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均在答题纸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均在答题纸上作答。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资格证书,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1.提交虚假、无效资历的考生;

2.未通过资格终审的;

3.因在禁考期内考试、考试违纪违规等原因造成考试成绩无效的。 

请各地做好考试报名的宣传和组织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4年8月26日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