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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扫黑除恶保驾护航

时间:2019-02-15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微信公众号:hfpxwx   QQ公众号:800002381

为扫黑除恶保驾护航

8月14日,玉溪市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扩大会议,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取得的成效和战果,对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提出要求。(详见玉溪日报8月16日2版相关报道)

近年来,随着扫黑除恶力度的持续加大,一些黑恶势力活动渐趋隐蔽。但不管如何“洗白”,黑恶势力的存在都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而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黑恶势力背后充当“保护伞”,更导致人民群众深受其害,敢怒不敢言。

“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彻底铲除这个“毒瘤”,切实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连根拔、一锅端,避免出现打击报复等行为,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畅通监督渠道,加大查处力度,对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毫不含糊,深挖彻查,勇于亮剑,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让黑恶势力成为“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同时,要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明纪律规矩,对在办案过程中跑风漏气、以案谋私、执纪违纪的,要不避“家丑”、刀刃向内、决不姑息,以实际行动“正家风”、树形象。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扫黑除恶是一场持久战,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加大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方、行业和领域的监督调查,从而挤压“村霸”和黑恶势力的犯罪空间,铲除担当“保护伞”的“害群之马”。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工作不力、失职失责和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坚决出重拳、使狠招,真正起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打出实效,才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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