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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社厅拟定“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社厅拟定“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实施意见

日前,云南省人社厅拟定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15个方面具有云南特色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通过实施“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到2020年,全省将通过“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和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创业主体40万个以上,发放创业贷款300亿元以上,带动就业100万人以上。

新增三类人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实施意见》提出,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要求,将我省“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期限由2年延长到3年,将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纳入到政策扶持对象范围,使“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人员类别从6类扩大到9类。

原有政策扶持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六大类。

创业开网店也可享受贷免扶补

《实施意见》提出,对贫困地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3年期财政全额贴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的人员,按规定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通过 “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3万-5万元无偿创业资金资助、2000-5000元创业场租、网店资金补贴等政策对 “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休学创业的高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大学生创业群体实施创业扶持;贫困地区个人 创业担保贷款3年全额贴息。

2017年,计划认定20个省级创业园区,20个省级众创空间,36个省级校园创业平台,按政策规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

吸纳高端人才来滇创业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滇中新区、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园区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园区和人才双创基地,吸纳高端人才来滇创业。对留学归国人员、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滇创业的按引智、引才、引资相关规定给予支持,服务高端人才来滇创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离岗领办、创办企业或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人员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3年),按规定保留档案工资关系,纳入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惩等人事管理,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60%。对离岗创业人员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

每年扶持农民工创业人数不低于5万人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各地以“公司+基地+农户”等形式,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按规定给予建设资金补助。组织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与各类创业园区开展项目对接,提供办公场所等扶持,降低返乡创业成本。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对农民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创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吸引更多有技术、有资本、会经营、懂管理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力争每年扶持农民工创业人数不低于5万人。

引导各州市、县区、院校整合土地资源,盘活闲置场地、厂房和其他设施,开展省级创业园、省级众创空间、省级校园创业平台建设,吸引中关村、U客工场、天使汇等国内领先的众创空间及创投机构与我省创服企业的合作。

建设“一县一品”创业帮扶中心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以全省各地特色产品为重点,借助“互联网+创业”思维,建设“云南人社众创网”和云南人社众创网“一县一品”创业帮扶体验中心,大力推进全省“一县一品”网络特色馆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对成功开办“一县一品”淘宝店并实现销售的创业团队,给予“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拓宽创业扶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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