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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保基本 金色热线解民忧

2016年4月21号,云南省医保中心上线云南新闻广播第473期《金色热线》。现在,8个月过去了,当天节目中,听众反映的问题落实得怎么样?云广记者进行了追踪了解。

节目中,大理白族自治州的高先生反映了自己看病报销不了的问题。高先生属于大理州祥云县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就职于当地一家工厂,如今患有铅中毒,但是治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却不能报销。如今,已过去大半年,高先生的问题得到解决没有,记者进行了跟踪了解。

高先生这个问题的经办人,省医保中心待遇审核部何良军表示,高先生所患的铅中毒症属于职业病,按照有关政策,不能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职业病不属于基本医保范畴,是属于工伤保险的范畴。”

对于这一说法,云南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副处长李冬梅也表示,职业病属于工伤保险保障的范畴,但是患者所患的疾病到底是不是职业病,要看患者在什么单位有过就业经历,与用人单位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从事的岗位作业环境是否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有中毒症状出现时经过具有职业病诊断医疗机构机构确认后,出具职业病诊断书。拿到职业病诊断书以后,如果认为是工伤,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然后根据劳动者的病情和从业经历,判断是不是属于工伤,如果是工伤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如果认为造成劳动能力功能障碍的,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原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工伤待遇。

记者了解到,省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已即时将有关情况向高先生进行了反馈。

在当天的节目中,很多听众反映的问题都和医保卡的使用有关。昆明市嵩明县听众李先生打进电话询问:“我媳妇以前医疗保险一直在寻甸购买。现在她的户口转到嵩明,请问如何把寻甸的医疗保险转到嵩明县呢?”

对于李先生的问题,省医保中心即时转交到昆明市医保中心进行处理。昆明市医保中心居民参保管理处处长符扩山表示,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李先生不需要单独办理转移手续。“他原来在寻甸买的医保,可以在嵩明继续享受待遇,他直接在嵩明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买2017年的医保就行了。”

对于这一答复,李先生非常满意,并表示,如今妻子已在嵩明顺利享受医保待遇了。但是,他也提出了一个新问题:李先生的孩子于2014年10月在寻甸县出生,孩子一出生,李先生就为他购买了居民医保,但是到现在孩子的医保卡也没有办下来。“寻甸说,你们的关系现在已经转到嵩明了要去嵩明问,但是我到嵩明问,嵩明的又说你在寻甸参保的应该去寻甸问。”这让李先生很是为难。

对此,记者联系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中心的办公室主任阮树辉表示,现在的城乡居民医保卡是加载了金融功能的二代卡,是由省人社厅分批制作。“一个情况是由省厅在分批制作,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这个卡带金融功能,个人信息需要和公安部门比对,开户的时候还要跟银行对这些信息进行比对,比对通过以后才能制卡。”

那么,李先生迟迟拿不到孩子的医保卡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阮树辉表示,会和李先生取得联系后进行核查。“我会和我们的制卡中心这边联系,让他们查一下是什么问题,然后再给李先生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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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卡的使用问题上,还有很多听众都有疑问,例如,为什么家属不能用自己的医保卡就医购药?为什么用医保卡开药时,在药量上有限制?对于这些问题,省医保中心也都即时向听众进行了反馈。

对于家属不能使用患者医保卡的问题,省医保中心办公室科员朱永永表示,主要是因为身份甄别难的问题。“目前城镇职工是可以使用个人账户在药店为家人购买药品,在医院门诊使用的话,在实际操作中,无法对医院家人身份进行有效甄别。下一步,各级经办机构会加快系统调整、升级,争取早日实现此功能。”

对于使用医保卡开药有药量限制的问题,朱永永表示,如果是病情需要,可以延长开药周期,但需要在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我们的政策是就近就便,如果有需要的话,是省本级的话,跟我们审核部备个案就可以了。如果是州市级的参保人,我们还是建议他跟统筹区的医保中心联系下。”

在省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对具体政策进行了解释以后,提出问题的听众朋友也都表示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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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针对很多孩子家长反映的,由于记不清楚孩子医保卡的缴费时间,从而错过缴费,造成孩子医保待遇不能顺利享受的问题,昆明市医保中心居民参保管理处处长符扩山提醒广大家长,从今年开始,昆明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延长两个月。“去年以前,我们的缴费时间是7月1号到12月25号,从2017年开始,我们的参保缴费时间是每年的7月份至次年的2月22号。如果是现在还没有缴纳今年医保费用的,在2月底以前都可以到社区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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