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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教育网站介绍

时间2014-08-29 13:18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罗平教育概况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罗平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服务和指导工作职责划给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努力提高罗平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五)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1]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县关于教育的决议、决定,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调整学校布局、规模,管理和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三)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四)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统筹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五)负责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加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六)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全县教育科研、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置工作。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主管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归口管理全县国民学历教育,规划、协调和指导各种学历后的继续教育,制定全县中小学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类招生考试、成人自学考试和相关的社会考试工作。
 
  (九)领导所属学校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行政监察、信访、审计和行风建设。
 
  (十)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报批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的治安环境整治和突发事件处置。
 
  (十三)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罗平教育局联系方式
 
  罗平教育局电话:(0874)8212655
 
  罗平教育局地址:罗平县振兴街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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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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