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教育局主要职责
江川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并依法治教;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战略和相应的措施、方法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积极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县教育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并组织协调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扫盲、勤工俭学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负责教育监督与评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领导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县属中学、进修学校和县幼儿园。
五、编制教育经费收支计划,管理和用好各级教育经费,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加强“校财局管”,做好学校经费使用的指导、监管工作;积极筹措教育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严把基建投资关,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工作。
六、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教师资格制度,协助编制部门做好学校机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县教职工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主管全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推荐、任命工作。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教育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和考试工作;抓好全县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认定工作。
九、管理全县的成人高考、自学考试、中考、高考和招生工作。
十、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指导各中小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十一、抓好全县现代化技术教育及教育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
十二、统筹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加快民办教育发展;负责对民办学校的教师培训、教研教改、教学评估、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情况等进行管理
十三、统一领导管理县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的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少先队、审计、财务、档案等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和检查,推广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上级和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五、努力承办县委、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江川教育局联系方式
江川教育局电话:0877-8011799
江川教育局地址:江川县大街镇湖滨路中段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