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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07 13:38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咨询QQ:800002381 微信公众号:hfpxwx
2016年4月6日,贡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成功处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为13名农民工讨回4.1万元。
4月6日上午,2名农民工代表来到贡山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李某拖欠银某等13人工资4万余元,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助追讨被拖欠的工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了解,经调查得知,李某是工程的三包,银某等13人是李某从外地喊来做活的,现在李某已跑,银某等人没有拿到一分工钱。
下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约谈了转包李某工程的负责人高某,高某表示确有此事,高某同意先帮李某垫付所拖欠的工资。经过三方协调,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高某为银某等13名工人支付了李某拖欠的工资4.1万元,有效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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