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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丽市各种社会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时间:2016-01-26 13:22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咨询QQ:800002381  微信公众号:hfpxwx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单位

参保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德政发[2000]24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35号 德人社发(2015)258

二、办理范围和对象:

瑞丽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央、省属驻瑞丽市。

三、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单位落编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职工工资花名册、财务报表、职工劳动合同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瑞丽市社保局医保中心登记。

2、医保中心对用人单位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单位信息录入和个人信息录入。

3、在政务中心医保窗口经系统导出缴费人员名单,到市人社局综合办审批缴费工资基数后即可到医保中心核定缴费名单;并开具缴费通知书。

4、用人单位凭医保中心开具的缴费通知书到地税部门缴费,并将地税部门开具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交医保中心。

5、医保中心凭单位缴费凭证进行医保个人账户划账处理。

6、信息录入后,医保中心将用人单位职工信息上报省医疗保险卡制卡中心,为职工制作社会保障IC卡。

四、提交材料:

1、单位落编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

2、职工签名的工资花名册

3、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各一份

4、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介绍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6、带U盘

五、收费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0.5%(其中:单位缴纳8.5%、个人缴纳2%),大病保险每人160元,单位缴纳110元、个人缴纳50元。(根据省州文件适时调整费率)。

六、收费依据:德宏州人民政府令第35号

七、办理期限:正常工作日,资料齐全即时办结(缴费时间1--20日) 。

八、办理单位:瑞丽市社保局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692—6996013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德政发[2004]68号、德宏州人民政府令第35号

二、办理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年龄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三、办理程序

1、灵活就业人员持居民身分证、社会保障卡到市医保中心进行参保登记,并填写“个人信息表”;

2、医保中心对灵活就业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和录入,并开具缴费通知书;

3、灵活就业人员持缴费通知书到地税部门缴费,缴费后将地税部门开具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交到市医保中心;

4、医保中心凭个人缴费凭证进行个人账户划账处理,并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障IC卡。

四、提交材料:个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五、收费情况: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德宏州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5%。(根据省州文件适时调整费率)

六、收费依据:德宏州人民政府令第35号

七、办理期限:正常工作日,资料齐全即时办结(缴费时间5--11月,每月1--20日)

八、办理单位:瑞丽市社保局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692—6996013

社会保障IC卡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云发改收费[2007]1871号

二、条件和对象:参保人员社会保障IC卡遗失、损坏的

三、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发生IC卡遗失和损坏的,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单位证明到市医保中心进行登记、缴纳卡费。

2、医保中心对遗失、损坏的IC卡进行封锁和挂失,并将制卡信息发至省医疗保险卡制卡中心,由省医疗保险制卡中心统一制作后发至各地医保中心。

3、参保人员到市医保中心领卡。

四、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薄或单位证明

五、收费情况:社会保障IC卡,每张22元。

六、收费依据:云发改收费[2007]1871号

七、办理期限:IC卡由省制卡中心统一制作,制卡周期大约为60天一批

八、办理单位:瑞丽市社保局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692—6996013

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德政发[2000]24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35号

二、条件和对象:参保人员生病住院,由于我市医疗机构条件限制不能治疗的疾病,须转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的。

三、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因病情特殊需要转省级医院诊治的,按照逐级转诊转院的规定,在瑞丽市人民医院因医疗机构条件限制不能治疗疾病的,由市人民医院出具转诊转院证明,经市医院院长或副院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医院公章后,到市医保中心审批备案,医保中心审核认为确实需要转诊转院的,按规定办理转州人民医院治疗。州人民医院因医疗机构条件限制不能治疗疾病的,由州人民医院出具转诊转院证明,经州医院院长或副院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医院公章后,到州医保中心审批备案,州医保中心审核认为确实需要转诊转院的,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四、提交材料:市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病情证明。

五、收费情况:不收费

七、办理期限:正常工作日,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八、办理单位:瑞丽市社保局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692—6996021

零星报销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德政发[2000]24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35号、德人社发[2013]131号

二、条件和对象:

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长期驻外工作人员及临时出差和在国内探亲休假的参保人员因突出急性病,需就地诊治的(并已及时报德宏州医保中心备案)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异地不能联网结算的。

三、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持异地安置表、单位证明、病情证明、住院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证明、医疗费收据、治疗用药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建行卡或农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IC卡到医保中心审核处审核,审核后到医疗费结算处结算。

四、提交材料:

异地安置表、住院医院定点医疗机构证明、病情证明、医疗费收据、治疗用药清单、社会保障IC卡,身份证复印件、建行卡或农行卡复印件

未办异地安置手续的异地住院人员还须提交单位证明或社区证明,并先到德宏州州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五、收费情况:不收费

七、办理期限:正常工作日,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八、办理单位:瑞丽市社保局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692—6996021

特殊病、慢性病申报及复审换证指南

一、办理依据:

德劳社[2003]43号、德劳社[2010]83号、德人社发[2012]186号

二、条件和对象: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患以下疾病,住院后仍需门诊维持或康复治疗及服药控制的。包括: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癫痫、帕金森氏病(震颤麻痹)、冠心病、肺心病、慢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包括脑出血、脑梗死、脑萎缩)、糖尿病、肝硬化、需要临床治疗的结核病、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类风湿关节炎;居民保险为: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儿童支气管哮喘、儿童注意力综合缺陷症、冠心病心肌梗塞型、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组、甲亢和甲减、原发性青光眼、血友病、精神分裂症、癫痫症、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

三、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患特殊病、慢性病需申请门诊治疗时,应到所属医保中心领取《慢性病申请审批表》,根据准入标准由定点医疗机构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

2、医保中心接到慢特病患者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对符合准入标准的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张榜公布,参保者自行领取。核发“瑞丽市特殊病、慢性病医疗手册”。

3、凡持有“瑞丽市特殊病、慢性病医疗手册”的参保人员可按月到指定的定点医院就诊或取药,发生的医疗费直接在医院进行结算;特殊病参保人须留处方、发票(使用现金购买)到医保中心报销。

4、“瑞丽市特殊病、慢性病医疗手册”须每年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每年1月份。

四、申报提交材料:

1、慢性病申请审批表(到医保中心领取)

2、个人申请书

3、病情证明

4、两年内与申报病种相关的检查资料

5、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

五、收费情况:不收费

七、办理期限:慢特病每年申报审批两次,时间:12月份和 5月份。

八、办理单位:瑞丽市社保局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692—6996021

工伤认定及认定后申报医药费的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云政发[2003]185号、德政发[2004]69号

二、申请工伤的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程序: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受理。

3、调查: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或委托其他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后,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用人单位及受伤职工本人。

四、提交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提交事故伤害时本月的考勤表或工资花名册以及有效身份证证件。

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五、申报职工工伤医疗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需提供的材料

1.支付审核表(3份)。

2、工伤认定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住院发票(用药清单)

5、伤残鉴定结论书(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

6 如工亡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各种保险赔付证明等。

7、缴费凭证、缴费名册

8单位开户证明(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收款收据.

六、收费情况:不收费

七、办理期限:自工伤认定申请受理之日起60日内。

八、办理单位:瑞丽市社保局工伤生育中心

联系电话:0692—4150314

德宏州职工生育保险费报销指南

一、办理依据:德政发[2000]25号、德政发[2000]80号

二、办理条件和范围:参加生育保险,并依法缴纳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

三、办理程序及需提供材料

1、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工伤生育办领取生育保险申请报账表,填写后,提供【住院发票(难产、剖腹产附用药清单),病情证明、出院证明、(这些要原件)】准生证、出生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独生子女证、本人医保卡、银行卡(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建行卡)、结婚证(人流、引产、放环、取环、男职工参保等需提供)、男职工参保报销生育费的需提供产妇无固定职业证明(由居住地社区或村委会出具)、企业单位需提供单位【缴费凭证、缴费名册(参保人姓名页)、单位开户证明(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收款收据】等资料一并提交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

2、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对提交的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与用人单位进行生育医疗待遇的结算。

3、报销相关费用由工伤生育保险医保中心,拨入单位帐户,由单位支付给职工。(单位提供开户情况和收款收据)

四、收费情况:不收费

五、办理期限:正常工作日,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六、办理单位:瑞丽市社保局工伤生育中心

联系电话:0692—4150314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参保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23号

二、参保的对象:未参加职工医保、新农合的人员方可参保(含外地户籍人员)

三、办理程序:到所管辖(社区、学校、乡镇、农场)经办点办理,参保时应携带相关材料:1、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2特殊群体的增加低保证、一二级残疾证复印件、60岁以上无退休工资证明;3、城市三无人员由医保提供名单。

四、参保缴费时间:上年度9-12月征收下年度的医保费。

五、缴费标准:2016年度普通居民应缴费120元,低保、一二级残疾人、60岁以上无退休工资老年人缴费50元,城市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新办的缴22元卡费),大病保险个人不缴纳,参保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六、收费依据:德卫发【2015】112号

七、办理期限:限时办结

八、办理单位:瑞丽市社保局医保中心

联系电话:0692—6996013、6996028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云政发[2000]27号、云政发(2002)212号、云政发(2006)

号、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告第5号

二、办理范围和对象:

瑞丽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职工工资花名册、职工劳动合同到瑞丽市社保局综合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审核单位缴费基数。

2、职工养老保险中心对用人单位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月应缴费明细表,并进行单位信息录入和个人信息录入。

3、职工养老保险中心对单位缴费基数进行核定,并开具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通知书。

4、用人单位凭职工养老保险中心开具的缴费通知书到地税部门缴费,并将地税部门开具的缴费凭证复印件交职工养老保险中心留存。

5、职工养老保险中心凭单位缴费凭证进行个人账户划账处理。

四、提交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

3、缴费工资基数及缴费情况明细表(养老保险)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月应缴费明细表

4、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收费情况: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8%(其中: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六、收费依据:云政发(2006)139号

七、办理期限:正常工作日,资料齐全即时办结(缴费时间每月1--20日)。

八、办理单位:瑞丽市社保局职工养老保险中心

联系电话:0692—415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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