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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基本医疗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一补、二免、三提高

时间:2018-01-26 17:29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咨询QQ:800002381  微信公众号:hfpxwx

永仁县基本医疗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一补、二免、三提高 、四落实”

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日前,永仁县医保中心按照楚雄州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从事医疗保险工作的人员对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健康扶贫宣传,全面抓好基本医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一补、二免、三提高、四落实”政策。

“一补”: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 “二免”:一是免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楚雄州内医保基层门诊就诊所需承担的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二是免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楚雄州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门槛费”即住院报销起付线。 “三提高”:一是提高普通门诊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度的二十五个百分点。二是提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等3种慢性病和癌症、肉瘤、多发性骨髓瘤等28种特殊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到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报销比例为90%;慢性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提高到80%。三是提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其中:一级医疗机构由85%提高到90%,二级医疗机构由75%提高到85%;省、州市级由50%提高到70%。 “四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使用城乡居民医保用药范围和诊疗项目范围,我省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药品范围达到2888种,较原城镇居民医保增加400多种,较原新农合增加1400多种;诊疗项目范围达到5003项,较原新农合增加1200多种;二是全面落实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根据谈判结果规范使用的药品,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药品报销政策予以报销;三是全面落实20项新增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四是全面落实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永仁县人社局  李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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