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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1-13 13:48 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咨询QQ:800002381 微信公众号:hfpxwx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培养人选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属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楚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培养人选的管理、培养工作,现就做好2014年度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培养人选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经州人民政府批准认定的第三、四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五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
二、2014年度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工作,请按照《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办法》(楚人社专〔2012〕66号)执行。重点考核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人才培养、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各培养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科带头人的年度考核工作,对其一年来的工作、思想进行认真考核,并作出客观的评价。
三、考核工作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同步,按照个人总结、单位评价、主管部门审核、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进行。
个人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在本单位职工中进行述职,第三、四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请认真填写《2014年度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度考核表》(附件1)。被考核人述职后,培养单位根据职工无记名投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填写《2014年度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量化考核表》(附件2),并上报主管部门。第五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请认真填写《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年度考核表》(附件3)。主管部门根据培养单位上报的情况,结合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培养人选的工作实绩进行评价,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2014年度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度考核表》(附件1)和《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年度考核表》(附件3)上,同时填写《2014年度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4)、县市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汇总签署意见后,报送州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属主管部门以及中央、省属驻楚单位直接报送州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和各县市必须于2015年1月底以前完成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培养人选考核工作,并于2月20日前将考核材料上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3389671。
附:
1.2014年度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度考核表
2.2014年度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量化考核表
3.楚雄州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年度考核表
4.2014年度楚雄州第()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结果汇总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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